項目內容
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專題項目庫(第一批)申報指南
申報期限
2023-03-10截止
具體扶持方式
會展場館
按照不超過項目投入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會展企業
按其首個完整會計年度年營業收入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展覽項目
1、新辦展
每年在我市舉辦兩屆及以上的,當年只獎勵一屆,以辦展單位自主申報為準。
每年(屆)展覽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的,獎勵30萬元;3萬(含)至5萬平方米的,獎勵60萬元;5萬(含)至10萬平方米的,獎勵100萬元;10萬(含)平方米以上的,獎勵150萬元。專業展覽題材屬于IAB、NEM、數字經濟等廣州市政府明確重點發展產業領域的,獎勵額度上浮50%。
2、大型展覽
面積5萬(含)至10萬平方米的,獎勵20萬元;面積10萬(含)至20萬平方米的,獎勵40萬元;面積20萬(含)至30萬平方米的,獎勵60萬元;面積30萬(含)平方米以上的,獎勵80萬元。
3、擴大規模展覽
按展覽期不超過5天的新增面積場租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具體為:展覽面積6000平方米(含)至5萬平方米,面積增長20%(含)以上的,按新增面積租金的 50%給予補助;展覽面積5萬平方米(含)至10萬平方米的,按新增面積租金的50%給予補助;展覽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按新增面積租金的8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高端會議
按照活動場租的80%給予實際出資的主辦或承辦單位補助,每屆活動的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會議項目被納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國際協會聯盟(UIA)等國際權威機構統計范圍的,另行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數字化展覽
按照不超過項目投入費用的45%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國際認證項目
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境外辦展項目
展覽面積2000平方米(含)至5000平方米的獎勵20萬元;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獎勵30萬元。
社會機構在我市開展會展專業人才培訓
對我市承辦單位實際支出給予專項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已獲得我市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等措施培訓補貼的會展職業技能培訓項目不適用此扶持措施。